Not known Facts About 內地 繼承 無 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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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過本所的關聯律所廣東港島律師事務所,本所律師在內地代表客戶在法院進行遺產繼承訴訟。
首先,委託律師辦理的律師費用;其次,如需要辦理遺囑查詢(香港如果沒有出過遺產承辦書,就需要)遺囑查詢費用;再次,香港辦理司法部委託公證文書的公證費用;第四,內地公證處收取的繼承公證費用
香港居民辦理內地動產繼承時,需準備以下文件並完成公證認證: 死亡證明:需經香港高等法院加蓋「轉遞專用章」並由中國委託公證人(香港)進行公證 親屬關係證明:如出生證明、結婚證書等,需經公證並附中文譯本 遺囑正本(如有):須經內地公證處確認符合《繼承法》形式要件 放棄繼承聲明書(若其他繼承人放棄權利):需公證並明確標示放棄動產繼承範圍 特別注意:所有香港出具的文件必須經由「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辦理轉遞手續,方可在內地具法律效力。 實務操作:向內地公證處申請繼承權證明
作為在中國內地和香港兩地跨境執業的律師,經常遇到有關跨境遺囑及跨境遺產繼承的咨詢及處理相關遺囑及遺產繼承事務。特別是,許多香港居民在內地購置有房產或其他財產,需要通過遺囑的方式事項財產的傳承。 由於香港與內地天然的地緣和社會聯繫,許多香港居民在內地特別是廣東省的深圳、珠海、佛山等靠近香港的城市購置房產; 或者在內地投資設廠,從而持有內地公司股份; 或者在內地留有存款、車輛等資產。
無爭議的法定繼承或遺囑繼承,並沒有時間限制。而遺產爭議的訴訟,則有時效的限制,即三年的訴訟時效。
香港居民繼承內地遺產,如通過訴訟辦理,貴所律師可以代表客戶在內地進行遺產訴訟嗎?
換句話說,較年長的配偶之遺產通常會先傳給較年輕的配偶,而後者的遺產會根據法律作進一步處理。
法律並無限制授予書的申請須於死者去世後何時提出,所以理論上死者去世後任何時間你都可以申請授予書。
按照一般規則,授予書的申請應該由享有較高優先權的人士提出。 不過,如果享有較高優先權的人士已去世或放棄獲得授予書的權利,則享有較低優先權的人士仍然有權獲得授予書,但必須向遺產承辦處提交有關享有較高優先權的人士已死亡或放棄權利的證據。 內地 遺產 繼承 收費 遺產管理書(附有遺囑)是一項法庭命令,授權一名或以上的人士在遺囑沒有指定遺囑執行人,或在沒有遺囑執行人能夠或願意履行職責(不管任何原因)的情況下,根據遺囑中的指示管理死者的遺產。 目前,在香港設立數據中心不需要取得政府批准或申請任何牌照。 內地遺產繼承手續 對於設立數據中心的機構的要求與一般商業機構大致相同,只需要有商業登記證即可。
首先,在香港辦理用於內地訴訟的香港證據文件公證;其次,在內地法院提起繼承訴訟,立案,開庭審理,作出判決,或者在法庭的主持下進行調解,做出調解書。
如有任何詢問,請填寫以下表格並按「提交」。 有關樓盤的查詢, 請按此聯絡分行 。
如想按照自己的意願來處理在香港的遺產,那就需要訂立遺囑(平安紙)了。 在一國兩制法律背景下,不論是香港人或內地人,居籍是香港或內地,都需注意在香港的財產管理及承傳方法。 根據香港法律,當不幸身故或失去心智(例如患上認知障礙症或其他重病而神志不清)時,當事人便不能夠再親自管理自己的財務了。
法定繼承順位: 內地繼承法將繼承人分為第一順位(配偶、子女、父母)與第二順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香港居民需先確認自身是否符合法定繼承資格,若存在遺囑則優先按遺囑執行。 跨境法律衝突解決: 若被繼承人為內地居民,原則上適用內地法律;若被繼承人為香港居民但動產位於內地,則仍需按內地法律處理。建議提前諮詢兩地律師,避免因法律衝突導致繼承受阻。 必備文件清單與公證程序
申請人於填妥申請表後,還需要前往稅局,先繳納相關稅項或辦理免稅申請,完成並取得相關證明後,便可返回房產登記中心,申請物業繼承轉名。申請人必須備齊所有文件,相關部門才會辦理繼承手續,相關資料包括個人和家庭成員資料、內地物業房產證明、屋主遺囑、死亡證、與繼承人的關係證明等,都必須齊備。此外,最好是預備好家庭關係圖,讓內地律師可知悉各家庭成員之間的法定繼承權,如相關申請沒有任何爭議,程序無需經法庭處理,過程會相對簡單。如其中有具繼承權的人身處外地,亦需要提供外地的公證文件。
第二 協助查詢被繼承人遺留於國內的遺產,包括房產、存款、理財產品、基金、保險、車輛等。
好多香港人想知道應如何繼承國內遺產?需要辦理什麼手續?需要支付那些費用?